根据《关于做好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新教高办〔2016〕24号)文件要求,yl34511官网将开展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申报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
根据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、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、评审专家意见以及学科分布、成果类型等综合考虑,经学校研究,推荐成果如下:
1、yl34511线路中心《基于国家临床医学教育标准,构建全方位、系统化的临床实践技能培养体系》
2、国防生选培办《贯彻军民融合战略思想,合力创建国防生“四元一体”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》
3、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《信息系统开发类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建设》
4、yl34511线路中心一附院《强化“双师型”口腔医学教学团队建设,促进大学生临床实践及创新能力提高》(创新创业类推荐指标)
5、理学院《创新驱动、多维协同——线性代数“一核心四模块”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》
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申报成果持有异议者,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提出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姓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;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
二、申报材料
申报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:
1、《第九届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》纸质版一式十三份(附件3),电子版1份;
2、介绍和反映成果的视频材料光盘2份,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,容量在50M以内。
3、其它说明材料一份(装订成册),包括:(1)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(不超过3000个汉字);(2)具体教学成果(如实施方案、研究报告、教材、系列论文、著作)的结题验收证明、有关评定结果、评价意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;(3)如为教材提供样书。
4、成果展示网站建设。包含以上全部电子材料的成果展示网页,保证网页开通运转,以确保评审专家正常访问。
三、申报工作安排
1、各成果认真学习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《关于做好第九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新教高办〔2016〕24号)文件以及《第九届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。
2、各成果于9月8日前完成申请书修改工作,学校将于9月9日或10日组织专家审议。期间做好成果支撑材料、视频录制素材、成果展示网站素材的准备工作。
3、各成果于9月11日-16日完成申请书定稿、成果总结撰写、支撑材料、视频录制、成果展示网站建设等工作。
4、各成果于9月17日上午提交所有申报材料,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审议。
本通知所有附件内容可在教务处主页(jwc.shzu.edu.cn)中教学通告下载。相关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联系人:李玲 余春梅 联系方式:0993-20580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