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研究生请销假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yjsbgs发布时间:2022-03-04浏览次数:1840

关于加强研究生请销假管理工作的

  

全体研究生

为保障研究生正常学习和生活,做好外出登记管理工作,加强研究生请销假管理,研究生外出(学习交流、社会实践、实验、事假等)均须严格执行备案登记制和请假销假制度。现对研究生请销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请假流程

研究生个人提出请假申请,写明请假时间、外出时长、地点及外出事由,逐级审批,返校后及时、如实销假。

二、审批程序

1.一类审批程序:请假出市(石河子)不出疆的,需提前三天提交申请,由研究生导师、辅导员、学办主任、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逐级审批、备案后,予以准假。返校后及时、如实销假。

2.二类审批程序:请假出疆的,需提前一周提交申请由研究生导师、辅导员、学办主任、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逐级审批后,并报学工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审核,经学工部分管领导审批签字,报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。返校向学院销假后,报学工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备案。(审批材料扫描件报学工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存档备案)

三、注意事项

1.每周一上午10:00-14:00上交下一周出石出疆(预计出石出疆)《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请假审批表》,逾期未办理影响出行自行负责。

附件: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请假审批表.docx

 

       党委学生工作部

         2022年3月3日